1.中央预算采购单位
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、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、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成华区税务局、国家税务总局成都锦江区税务局 、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彭州市税务局、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中心支行、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等单位。
2.四川省本级
四川广播电视台、四川省人民政府、四川省应急管理厅、四川省公安厅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中共四川省委党校、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、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、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、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、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、四川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、四川省畜牧总站、四川省妇女联合会、四川省残疾联合会、四川省地方税务局、四川省减灾中心、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、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、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、四川省干休所、四川省科技活动中心、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、四川省监狱管理局(含下属部分监狱)、四川省戒毒管理局(含下属部分强戒所)、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、四川省旅游学校、成都中医药大学、四川省世界遗产管理办公室等单位。